为全方位展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仙都的美丽风光,弘扬缙云传统的民俗文化,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缙云县人民政府主办,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、缙云县仙都风景旅游区管委会、缙云县文联承办,举行2008年缙云县仙都四季风光摄影大奖赛活动,特向广大专业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、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摄影作品,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举办时间: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
二、参赛作品范围:在缙云县境内各景区景点(包括仙都、黄龙、大洋山、岩门、括苍山、河阳、岩下、阳弄等)拍摄的自然风光、人文景观、古民居建筑、民风民俗等作品。
三、参赛作品规格要求
1、稿件一律为10英寸照片,用本人实名投稿(身份证上的姓名),注明详细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2、投稿作品形式、风格不限,彩色、黑白、数码均可,数量不限。不收组照,不许装裱,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。投搞时注明拍摄时间、地点等资料,获奖作品必须提交数据光盘(电子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、长边不少于2500象数、分辨率为300象数/英寸、文件量不少于20M),逾期不提供或不符合电子文件要求,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奖项。
3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版权、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有关事宜由作者负责,主办及承办单位对入选、获选作品拥有使用权(包括公益活动、商业宣传、出版画册等不另付稿酬)。
4、本次征集稿件不收报名费,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。
四、奖项设置:本次大奖赛以季赛和年度总决赛两段进行。季赛分为春、夏、秋、冬四个季节,具体时间划分为:2008年 4-6月为春赛、7-9月为夏赛、10-12月为秋赛、2009年1-3月为冬赛。每季评奖产生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5名,优胜奖20名;年度总决赛依据获奖作者的总成绩,评出总冠军、亚军、季军各1名。
五、奖金设置:季赛一等奖2000元,二等奖1000元,三等奖500元,优胜奖100元;年度总冠军奖金1万元、亚军5000元、季军2000元。
六、评选办法:聘请有关著名摄影家组成专家评审团,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、公正的评审。
七、截稿时间与评审时间:季赛截稿时间为每个季赛最后一个月的次月10日前(以邮戳为准),如:春季赛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前。季赛评选时间为每个季赛最后一个月的次月下旬,月底公布。2009年4月评出大奖赛总冠军、亚军、季军。
按季赛评选结果分期公布获奖名单,其奖金与获奖证书在2009年4月份举行的大奖赛颁奖仪式上统一颁发。
八、投稿地点:缙云县仙都风景旅游区管委会(缙云县五云镇广电大楼8层)缙云仙都四季风光摄影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。
邮 编:321400 联系电话:0578—3315475
联系人:李丽央 E-mail:liyang475@163.com
缙云仙都四季风光摄影大奖赛
活动组委会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二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