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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2中国摄影之乡(丽水)全国消防摄影作品展赛的方案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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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线高山流水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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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  发表于: 2012-08-02
关于举办2012中国摄影之乡(丽水)
全国消防摄影作品展赛的方案
  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,活跃警营生活,推动公安消防部队文化建设;同时为深化中国·丽水国际摄影节活动,推动浙江消防文化繁荣发展,经研究,浙江省公安消防文联、丽水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2012中国摄影之乡(丽水)·全国消防摄影展赛。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领导小组
组 长:冷俐
副组长:崔春起、张飞军、吴品禾
委  员:朱长根、朱献飞、郑国强、金红兵、刘创加
(二)主办单位
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文联。
(三)承办单位
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、丽水市摄影家协会。
(四)协办单位
相关警民共建单位。
(五)评审委员会
主  任:崔春起  
副主任:张飞军
评  委:由组委会聘请国内专家组成
二、作品要求

(一)各地推荐的作品应为年来新创作的、未入选过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和国际摄影艺术展的作品,作品要主题鲜明、格调健康,突出消防特色,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,力争思想性、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。要结合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,充分展示党领导下的公安消防部队成长发展壮大的辉煌历程,艺术地再现公安消防部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和付出的艰辛努力。要充分展现公安消防部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,积极回应人民的新期待、新要求,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,不断推进公安消防工作和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效。特别是要反映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和广大消防官兵在重大抢险救灾、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保卫中勇挑重担、不辱使命,危难之中显身手的英雄本色,讴歌消防官兵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。要尽可能涵盖公安消防部队各项业务工作,从不同侧面反映公安消防部队火热的生活实践和丰富的情感世界。
(二)本次展览面向公安消防部队现役官兵和消防合同制(文职)人员、全国各地摄影家协会会员和摄影爱好者个人。
(三)作品规格:邮寄投稿照片尺寸为10寸,网络投稿照片500万像素以上,彩色、黑白片不限,组照48张。彩色可整体转变为黑白,不可对局部色彩进行转变。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。文件格式为JPEG,每个文件应大于4M
以上类别作品每人报送数量不限。邮寄照片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,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;网络投稿时,另附相关说明。
三、时间安排(20127月至9月)
(一)报送阶段(71日至825日)。各单位、个人按照要求统一报送、推荐作品。
(二)评奖阶段(8)。由浙江省消防总队文联、丽水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、参展作品。
(三)展览阶段(9月份)。根据评审结果,对参展获奖作品进行布展,拟分别在中国消防博物馆、丽水摄影博物馆举办展览。
四、推荐工作
本次展览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个人投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一)各省级公安消防机关宣传部门可组织本地参展作品集体报送。
(二)全国各地摄影作者创作的作品也可由作者本人直接向组委会报送。
(三)报送地址:浙江省丽水市城北街399号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;邮编:323000;电子邮箱:guxiangjun2008@yahoo.com.cnQQ号:412995054;联系人:顾祥军、李振兴,联系电话:0578-22160122216013

五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    奖金10000元及证书;
二等奖3名    奖金各5000元及证书;
三等奖5名    奖金各3000元及证书;
优秀奖100名  奖金各500元及证书。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展览组委会所有(包括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报道等非牟利性宣传),不另付稿酬;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或名誉权纠纷,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(二)各单位、个人推荐的摄影作品(样片)不予退还,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收藏。
(三)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取参赛费和制作费。
(四)主办单位具有本次展览活动的解释权,凡投稿均被视为已阅并遵守本展览活动要求。

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
一二年六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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